近年來,為維護農村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食品安全,河源市將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作為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一項重要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延伸監管觸角、強化源頭管控、實施登記指導,全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形勢總體良好,截至目前,未發生重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一、堅持屬地管理,落實各方責任
堅持食品安全屬地管理原則,我市明確市、縣人民政府對本轄區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負總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本區域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落實部門職責,在全市構建了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監管體系,厘清并落實各級各方責任,切實抓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同時將農村集體聚餐納入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范疇,列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績效考核指標,有效推進農村聚餐管理。
二、建立專職隊伍,延伸監管觸角
統籌利用市、區兩級財政資金,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建立聘用專職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161人,以分片包干形式按相關制度對本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進行報備和情況匯報,落實現場指導工作制度,重點從“證”“人”“物”“潔”四個方面開展定期檢查(即檢查食品從業單位是否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效健康證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內食品是否處于保質期內和標簽標識是否齊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環境是否衛生),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熟悉社情民情、及時發現問題優勢,延伸監管觸角,對所在區域農村食品安全實現全方位、動態化監管。
三、強化源頭管控,嚴防風險隱患
市、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扎實履行監管責任,強化源頭管控,積極防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一是嚴把源頭關口,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承辦聚餐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完善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把好食品制作貯存關、人員管理關、餐飲具洗消關等,嚴格執行相關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加大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以中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場所,以易發生安全隱患的菜品原料、接待能力和聚餐留樣等為重點內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現場切實加強對集體性聚餐活動檢查指導,凡發現不能達到條件的責令立即停業整改,符合供餐要求后方可經營,逐步建立農村集體聚餐信息化管理模式。三是深入開展宣傳,營造輿論氛圍。通過宣傳海報、派發資料和現場宣傳等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督促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規范安全操作,引導農村人民群眾科學安全聚餐,增強食品安全風險和依法維權意識,提高對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備案指導制度認同感,營造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群防群治良好氛圍。
四、建立健全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一是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報告登記制度。非疫情時期對一次性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做好聚餐信息登記、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二是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分級指導制度。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動由本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員現場指導;人數200人以上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協管員現場指導;人數500人以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鄉鎮派出機構派員現場指導。三是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制度。市、縣人民政府將農村集體聚餐事故應急納入當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范疇,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員發現就餐人員出現不良反應,立即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鄉鎮派出機構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置工作。鑒于疫情形勢和相關防控規定,近三年來全市符合規定要求的農村集體聚餐登記備案26宗,均按要求進行現場指導檢查并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